美國EB-5投資移民簽證,全稱為“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國移民法中第五類職業移民優先類別的一種移民簽證。以下是EB-5投資移民的主要條件:
- 投資金額:根據2024年的政策,在目標就業區(TEA)內投資至少80萬美元,非TEA地區則需要投資105萬美元。目標就業區通常是指鄉村地區或城市高失業率區。
- 創造就業要求:投資的項目必須為美國工人創造至少10個全職就業崗位。這些就業機會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通過區域中心項目間接創造的。
- 資金來源合法性:投資者必須提供詳細的證明,證實其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包括銀行對賬單、稅務記錄、工資單等。
- 身體健康和無犯罪記錄:投資者需要通過體檢,證明自己沒有傳染性疾病,并且沒有犯罪記錄。
- 年齡要求:主申請人需年滿18周歲。
- 無排期與優先處理優勢:根據2024年的政策,特定類型的EB-5項目預留了較多的綠卡配額,并取消了以往的長期排期問題。符合條件的投資人可享受快速通道,無需等待漫長的簽證名額分配,極大地縮短了移民周期。
- 雙遞交策略:部分申請人可以采取雙遞交策略,即同時提交I-526移民申請及身份調整申請(如適用),這可以提高申請效率和成功率。
- 其他申請條件:除了滿足投資金額和創造就業的基本要求外,主申請人還需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無犯罪記錄),并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確保投資款來自合法途徑。
- 簽證配額預留:每個財政年度將會預留3200張EB-5簽證配額,給特定類型的投資項目,包括鄉村項目、高失業地區項目、國家基建項目。
- 投資風險:投資者的資金必須處于實際的商業風險之中,投資項目不能保證固定的回報或本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