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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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申請中國“綠卡”有哪些條件?答:《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
問:申請中國“綠卡”有哪些條件?
答:《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外國人,其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二)在中國西部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三)在中國中部地區投資合計100萬美元以上;(四)在中國投資合計200萬美元以上。
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外國人,其任職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機構;(二)重點高等院校;(三)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四)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