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資入境計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2024年3月1日重啟以來,申請門檻雖然提高至3000萬港元,但仍備受高凈值人士青睞。
2025年1月7日,香港政府宣布對“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進行重大優化,進一步放寬投資移民門檻。目前新政優化措施已經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生效。
香港投資移民新政解讀
1、資產審查期大幅縮短
資產審查期從原本的2年縮至6個月。這意味著申請人只需在提出申請前 6 個月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于 3,000 萬港元的凈資產,即可滿足要求。
2、共同資產納入考量
新政規定,在申請人與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凈資產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也會獲得考慮。這一舉措對于家族企業或家庭資產共同管理的情況尤為有利。
3、新增投資持有方式
除現行持有方式外,申請人還可通過全資擁有的私人公司進行投資。該私人公司須符合一系列條件,如在香港成立或登記、由申請人全資擁有、只持有獲許投資資產等。
對一些已經在香港設立家族辦公室或有意通過家族控股工具進行投資的申請人而言,這一變化無疑是一個重磅利好。
當前新計劃執行情況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回復香港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新政實施的短短一個月內,已經接到174宗申請,預計可為香港帶來超過52億港元投資!其中,香港投資推廣署已批出99宗凈資產審查申請、入境處已接獲65宗入境申請。
截至2025年2月底,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合共已接獲申請918宗:其中已批出868宗申請的凈資產審查和386宗申請的投資規定審查。
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計劃優勢
1.要求簡單:僅需擁有足夠資金,沒有年齡、工作經驗、學歷或語言能力等要求。
2.續簽簡單:投資移民不要求在港有工作,只要符合投資規定就可以續簽。
3.可無條件逗留:即使七年后未能滿足永久居民資格,仍可申請無條件逗留簽證。這相當于賦予投資者終身在香港自由居留的權利,不受時間限制。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18歲或以上的自然人。
外國國民、中國籍且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可搭配國別綠卡)、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華籍居民均可申請。
申請人需證明在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6個月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于3000萬港元的凈資產或凈資本。
投資分配
申請人需投資不少于3000萬港元于獲許投資資產中。
其中300萬港元須投入至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外,其余2700萬港元可投資至:
1.股票
2.債券
3.存款證(上限300萬港元)
4.后償債項
5.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如:證監會認可的基金、證監會認可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證監會認可的投資相連壽險計劃、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等)
6.有限合伙基金的擁有權權益(與上述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總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
7.房地產(獲計入符合最低投資門檻的上限為1000萬港元)
◆ 非住宅房地產:商用或工業用途的樓宇,不包括土地
◆ 住宅房地產:投資于單一物業的成交價須為5000萬港元或以上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連同圖片均轉載自網絡未能查明具體出處,文章所有權歸屬原作者。如有侵權,請直接留言,我們會第一時間刪除,并在后續文章中聲明標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