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客戶聯系到我們,說到自己想移民美國,現在滿世界EB5區域中心,他不想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考慮更加穩妥的方式,聽我介紹完后,感覺EB1C和EB5直投項目不錯,但是到底是選擇EB1C還是EB5直投,想讓我給點意見。由于這兩個身份都是和經營相關,那么我就來說一下它們的相同點和不同點以及優劣,供大家判斷。
相同點:
這兩個身份都需要你在美國有一家公司經營并產生就業,你要真實經營才能逐步獲取美國十年綠卡。
不同點:
EB1C嚴格要求受益人需要符合跨國企業高管的條件,也就是在海外母公司三年中擔任一年高管,然后派到每國子公司擔任管理角色,通過這個方式一步到位拿到永久綠卡,而EB5直投則需要遞交I-526,成功后獲得臨時綠卡在美國經營,21個月后轉829.
那么這兩個項目各有特點,那EB5直投項目呢,是需要申請人拿的出來80萬美金等值的資產證明,以及去做相應的投資,因為是直投項目,如果選擇我們去幫客戶申請的話,我們是有方式把客戶的風險盡量的規避掉。
那EB1C的申請呢,是需要你國內自己具有母公司,母公司的營業額和員工數都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才能去申請EB1C。EB1C的好處是,他不需要一次性拿出來80萬美金等值的資產證明,最終的花費也不會這么多。最終重要的是EB1C是一步到位,可以直接拿美國永久綠卡的途徑,而EB5呢,是先拿臨時綠卡,兩年之后再轉永居。
如果問我個人還是建議,如果不著急登陸美國,或者不著急解決在美國的身份轉換問題,還是選擇EB1C更合適。盡管EB1C的前置條件是你的國內公司和個人專業上要符合要求,才能辦理,但是除了這個所謂缺點就全部都是優點了。
除了資金投入低以外,EB1C對于創造的就業機會并沒有數量上的要求,人數只是企業經營狀況以及是否有完整組織架構的一種體現,可能5-6個人就能獲批綠卡,而EB5要求必須能創造十個工作崗位。
再次EB1C由于是第一類優先人才,所以排期是最短的,現在差不多一年10個月左右,全部算下來,拿到永久綠卡的時間差多3年到三年辦左右。而EB5直投,雖然現在沒有排期,但是不能一步到位拿永久綠卡,需要在526獲批后申請臨時綠卡,臨時綠卡到期2年后才能轉永久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