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日本入國管理局為歡迎在日本創業定居的人士設立了投資經營簽證。
為吸引更多的外國經營管理人才定居日本,增強日本經濟活力,日本參院全體會議于2014年6月11日通過《入管法改正案》,在2015年4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入境管理難民法改正案》。
其中一項就是將“投資經營簽證”變更為“經營管理簽證”,自此更加看重申請人在公司中所發揮的經營和管理才能。
主申請人可獲得日本經營管理簽證,配偶和符合條件的子女均可獲得家族滯在簽證,子女可在日本當地學習。
1.簡便快捷,無語言及學歷要求
2.審理周期快,成功率高,一般只需4-6個月
3.占用資金少,投資風險低
4.一人申請,全家受益(配偶及經濟未獨立子女可同時申請)
5.可享受當地教育和醫療福利
6.五年后可以申請入籍,十年后可以申請永住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以上
2.在日本公司注冊資本金500萬日元(約30萬人民幣)以上
3.要有真實固定的辦公場所
4.無日本犯罪記錄
01
繳納服務費(1天)
評估創業意向,繳納服務費及外方服務費
02
準備資料并完成注冊資本金匯款(1個月)
提供所有文件清單需要的文件,整理全部材料,進行第三方文件制作,完成注冊資本金的匯款
03
設立日本公司(1個月)
完成設立公司手續及稅務署登記
04
遞交申請(1-2個月)
制作在留資格申請材料及商業計劃書,向入國管理局遞交申請
05
獲批簽證(3-4個月)
入國管理局審核,獲批后領取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06
領取簽證(1天)
去日本駐中國使領館貼簽(1年期的居留簽證)
07
登陸(1天)
登陸日本海關領取在留卡,到區役所登記住民票
注冊資本金可不可以當作流動資金使用?
可以。在日本設立公司的過程中,注冊資本金可用來支付房租、辦公設備等。剩余的資 本金可以用來經營公司,例如工資、稅費、進貨、日常開銷等,自由支配。
需要本人去日本進行設立公司的手續嗎?
前期公司設立事宜皆可由行政書士代為辦理,申請人不需要過去,只需在國內等到獲批 后去使館貼簽,之后再登陸日本即可。
轉了永住后,還需要再續簽嗎?
永住者簽證的有效期是終身,但是每七年需要更新一次永住者證。